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今日食品批發價格表,以及快銷食品批發價格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利用電子聯網技術規范食品、副食品商業企業統計、信息工作,推動信息產業的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全國食品流通電子網(以下簡稱電子網)是由全國重點食品、副食品批發、零售企業以及食品類批發市場和重點食品、副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組成,以信息及電子商務服務為目的的系統網絡。第三條 組建電子網,旨在依照市場信息既為***宏觀調控市場服務,又為企業經營服務的原則,促進食品生產和經營向現代化和信息化方向發展。第四條 電子網受國內貿易部領導,由國內貿易部商業信息中心組織和承辦。
電子計算機網絡總站設在商業信息中心。第五條 電子網的主要功能是:
(一)為用戶及時提供國家及有關部門對食品、副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出口的政策、法規,維護市場的正當秩序,減少食品、副食品生產經營的盲目性;
(二)通過電子計算機聯網,實現產銷見面,互通信息以及直接交易,堵住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和流通;
(三)為***監控市場、穩定食品、副食品供應提供信息服務。第六條 食品電子網采取網員制。第二章 電子網絡的服務方式和內容第七條 電子網提供的信息內容包括:
(一)國家和各部委有關食品、副食品生產、市場的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介紹;
(二)全國各地糧油、肉、蛋、菜及加工食品、副食品的市場行情和價格動態;
(三)全國100多家重點批發、零售食品、副食品商業企業的銷售統計月報和市場分析;
(四)全國各省級商貿主管部門的肉、蛋、糖副食品價格月報表及價格分析;
(五)全國大中城市主要牌號名酒、名煙價格月報及分析。第八條 電子網為網員提供的服務包括:
(一)網員可每日上網登錄本單位商品供求信息和商情;
(二)為每個網員建立電子信箱,開展電子郵件服務;
(三)建立網員企業和產品的電子檔案,為網員和客戶提供查詢等中介服務。
(四)開展代理購銷、代理結算等電子商務服務。第三章 網員及其權利與義務第九條 遵守本辦法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及有關管理部門申請并經電子網絡總站批準后,可成為正式網員。第十條 每個網員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的具體工作。第十一條 網員的權利是:
(一)參加電子網的各項活動;
(二)享有電子網提供的各種服務;
(三)對電子網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電子網提供的有關培訓。第十二條 網員的義務是:
(一)遵守電子網的有關規定;
(二)自覺維護電子網的利益,提供真實、可靠的上網信息;
(三)按規定繳納入網費。第四章 組織與管理第十三條 國內貿易部商業信息中心市場指導部承擔電子網的具體管理和運行。其主要職責是:
(一)規劃電子網的運行方式和內容并負責實施和運行;
(二)負責網員入網及退網的具體事宜;
(三)起草電子網的管理制度與辦法;
(四)出版發行網刊《食品經營導刊》;
(五)收集有關食品市場的國家法規和市場行情,加工處理有關食品市場信息。第十四條 電子網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網員工作會議,研討電子網的工作內容,評比網員工作業績。對工作業績突出的,給予獎勵,并在網上通報表揚;對工作有問題的,提出改正意見并限期改正。第十五條 對違反國家政策及有損電子網行為的網員,在網上通報批評,直至取消網員資格。第五章 附則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國內貿易部商業統計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拼多多等。
一共有5種:
1、拼多多。
2、阿里巴巴。
3、58食品批發網。
4、森果批發易。
5、貨批發。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冷飲食品生產和銷售的管理,維護消費者利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凡是在本市生產和銷售冷飲食品的單位或個人,均須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天津市冷飲食品衛生管理暫行規定》和工商、物價、質量監督管理等有關規定,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在市、區、縣商委(財委、農經委)指導協調下,市、區、縣冷飲食品辦公室協同工商行政管理、物價、食品衛生監督、技術監督等部門,監督檢查本辦法的貫徹執行。第四條 生產冷飲食品的單位或個人,須在取得衛生許可證、質量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生產和加工業務,并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產品質量標準和配方投料生產。
(二)建立產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檢驗記錄應包括生產日期、班次、品種、數量、批號、檢驗員、檢驗結果等項內容。
(三)冷飲食品的包裝,須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冰棍、冰糕、冰淇凌等固體冷食品包裝物上,必須標有食品名稱、廠名、廠址、凈含量和零售價格。汽水、軟包裝飲料等液體冷飲品包裝物上,必須標有食品名稱、廠名、廠址、凈含量、零售價格、生產日期、保質期和配料表。為了防止假冒,必須在市冷飲食品辦公室指定的印刷廠印制包裝紙。
(四)冷飲食品的新產品、新品種,須經市冷飲食品辦公室會同食品衛生監督和技術監督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投放市場。
(五)冷飲食品的出廠、銷售價格,須按天津市物價局《關于加強冷飲食品價格管理整頓冷飲食品價格的通知》(〔1989〕津價農字第150號)的規定,辦理價格審批手續。
(六)生產、批發冷飲食品的單位不準向無照商販提供貨源,違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批發冰棍、冰糕、雪糕的加支率不得超過5%。各種冰淇淋、汽水、軟包裝飲料等冷飲食品,其生產工藝流程不經過鹽水冷凍工藝的,批發時一律不準加數。第五條 凡經營冷飲食品的單位或個人,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從事生產或銷售冷飲食品的人員,必須有食品衛生監督部門的體檢證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含臨時執照)。
(二)用具、設施須保持清潔衛生;瓶裝飲料備有消毒吸管;散裝飲料的飲用器具,要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洗刷和消毒。
(三)不得出售變質、有異味或含有雜質的冷飲食品。
(四)出售自行加工、兌制的散裝冷飲食品,須經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和技術監督部門批準。
(五)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明碼標價,不準擅自加價或變相漲價。
(六)外地廠家直接進市銷售冷飲食品,必須持有縣以上衛生部門和技術監督部門的證明,并在市冷飲食品辦公室及市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備案。未經批準不得銷售。本市批發、零售單位外采冷飲食品,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包括當地縣以上衛生部門、技術監督部門出具的證明),并須報市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審批。第六條 對違反本暫行辦法的,分別由工商、物價、衛生、技術監督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和權限依法進行處罰。對抗拒監督檢查、辱罵、毆打管理人員的,依法懲處。第七條 本暫行辦法由市冷飲食品辦公室負責解釋。有關食品衛生、物價、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標準等方面的問題,分別由主管局負責解釋。第八條 本暫行辦法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吉林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實施辦法》,規范我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市市區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價調辦)負責我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征收、使用的統一管理工作。
市物價、財政、審計和監察部門應當加強基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第四條 基金征收的范圍、標準:
(一)市管產(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項目,凡涉及提價的,從提價之日起,按照一年內所增加收入的5%征收。
(二)外埠進駐我市的建筑、裝璜、施工企業,按照其所承包工程總造價的2%征收;外埠建筑、裝璜、施工企業與我市施工企業簽訂分包或者清包工程合同的,按照承包合同工程造價的0.5%征收。
(三)外埠在我市的常駐單位、辦事性生產、經營機構按注冊人數,按照每人每年120元征收。
(四)外埠進入我市務工、經商的流動人口,按照每人每年60元征收。
(五)市區內的***、招待所和旅店的住宿人員,在每日每床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按固定金額征收:
每日每床收費標準基金征收金額 50元以下 1元50元--100元2元 100元以上 5元
(六)市區內歌舞廳、歌舞餐廳、夜總會、卡拉OK餐廳、卡拉OK廳、臺球室、電子游藝廳等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高檔桑那浴室、美容美發廳,音像批發、零售、出租、放映業等,按照其營業收入的3%征收;酒家、酒吧、咖啡廳、冷飲廳、飯店等,按照其營業收入的2%征收。不易計算營業收入的,按照應繳納稅額測算營業收入。
(七)客運出租小汽車每輛每月按照30元標準全年一次性征收;個體營運客車以普通車類為基準,按照核定定員每月每座位1元征收,車輛每晉升一個類別,按基準加收20%。
(八)個體營運貨車,按照標記噸位,每噸位(含一噸)每月按照8元征收;一噸以下車輛和無標記噸位的車輛,每臺每月按照10元征收。
(九)貨運服務業:汽車發送業戶、貨物配載業戶按照營業收入的2%征收,每戶每月征收金額不足200元,按200元征收;個體運輸聯合體(聯合公司)每戶每月按照500元征收;包裝轉運業戶、倉儲理貨業戶,每戶每月按照80元征收。
(十)機動車維修行業按照營業收入的1%征收,征收額不足100元的,每戶每月按照100元征收。
(十一)汽車配件銷售行業,按照營業收入的0.5%征收,征收額不足200元的,每戶每月按照200元征收。
(十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按照培訓費收入的1%征收。
(十三)非城鎮人口入城及異地調入我市的(不含大中專畢業生和高中級***職稱人員)人員,每人按照5000元征收。
(十四)前十三項規定以外的企事業單位,按照職工人數每人每月2元征收。
凡我市市區范圍內企事業單位,不分隸屬關系和所有制形式,均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基金。第五條 基金由下列部門負責征收:
(一)外埠進駐我市的建筑、裝璜、施工單位由市建委在辦理審批手續時代征。
(二)落戶人員及流動人口由市***局在辦理戶口***手續時代征。
(三)外埠駐長單位由市經協辦代征。
(四)市管產(商)品價格及收費項目提價的;機動車維修、汽車配件銷售行業;***、招待所和旅店的住宿人員及內部其他應征項目由市物價部門負責征收。
(五)市區內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音像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等行業由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代征。
(六)高檔桑那浴室、美容美發廳、酒家、酒吧、咖啡廳、冷飲廳、飯店等由市衛生防疫站代征。
(七)客運出租小汽車由市客運管理處代征。
(八)個體營運客車、貨車,貨運服務業,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由市運輸管理處、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處代征。
(九)“三資”企業由市國家稅務局代征。
(十)雙陽區范圍內的基金由雙陽區人民***組織征收。
(十一)前十項規定以外的企事業單位由市地方稅務局代征。
基金也可以委托銀行托收。銀行應當做好基金結轉和劃撥工作。
第一條 為了隱定市場,安排好人民生活,保持主要副食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強化***對市場的調控能力,平抑突發性的價格暴漲暴落,根據《***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關于加快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意見》(吉發〔1992〕23號)和吉林省人民***辦公廳《關于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通知》(吉政辦發〔1993〕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 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向社會征集。征集對象是:
(一)國、省、市營企事業單位。
(二)區、街、鄉鎮企業。
(三)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四)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
(五)外地在本市開辦的企業和外埠工程隊伍。
(六)其他按規定應繳納基金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分行業按下列比例征收:
(一)工業和商業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五征收。
(二)建筑安裝行業按當年工程總收入的萬分之五征收;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當年下達的商品房計劃開工面積每平方米一元征收;外埠工程隊按每月每人三元征收。
(三)交通運輸行業按營運收入的千分之一征收,其中個體出租車按每輛每月四元征收。
(四)保險、郵電、電業企業和公用事業單位按業務收入的千分之一征收。
(五)金融企業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一征收。
(六)飲食、服務、旅游、經營性文化娛樂等行業按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三征收,其中***、招待所、旅店按實住床位每天每床五角,在房費票據中注明,直接向旅客征收。第四條 提取的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在成本和費用中列支。第五條 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由物價、稅務、銀行、交通、城建等部門代征。代征部門可從代征額中按1 ̄3%的比例提取代征手續費。第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免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
(一)虧損企業。
(二)已宣告破產的企業。
(三)民政部門開辦的社會福利企業。
(四)校辦企業。
(五)醫療衛生單位及其附屬企業。
(六)博物館、文化館(站)、體育館(場)、展覽館。
(七)釀造企業(酒廠除外)、豆制品加工企業及飼料加工企業。第七條 征收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使用財政局和物價局統一印制的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專用票據。第八條 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范圍:
(一)平抑主要副食品突發性的價格暴漲。
(二)扶持必要的副食品生產經營。
(三)扶持“菜籃子”工程建設。
(四)主要副食品必要的儲備補貼。第九條 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實行財政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年終結余滾動使用。第十條 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按季征收,年終結清。征收對象必須按期足額繳納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逾期不繳納的按日征收應征繳額千分之零點五至千分之一的滯納金。第十一條 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由市物價局和財政局統一管理。其主要負責:基金的征繳、管理;審核調整基金的征收范圍、比例。
日常工作由市物價局負責。第十二條 凡需使用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部門或單位,必須向市物價局申報,經市物價局、財政局審核后報市***批準。第十三條 本暫行規定在我市城區范圍內施行。各縣(市)可從本地實際出發參照執行。第十四條 本暫行規定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我家和你差不多,用盒子支付快5年,現在已經升級為盒子科技了。安裝后,收銀非常快,各種支付方式都支持,從沒出過差錯,對賬也是又快又準,幫我省了不少心力。最重要的還能幫助做活動搞營銷,又開通了線上渠道,著實幫我拉了不少顧客,營業額大大提升了不少。
第一條 為加強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市場副食品價格的調控,穩定市場物價,安定人民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省有關法規、規章,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特區范圍內設立汕頭經濟特區主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以下簡稱調節基金)。
汕頭經濟特區主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代表市人民***統一領導調節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物價局)負責調節基金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第三條 調節基金來源:
(一)市財政部門在本規定實施的第一個年度預算內安排300萬元作為補貼資金,以后由市人民***每年視財政狀況和實際需要適當增加;
(二)特區旅館業向旅客按稅前客房營業收入的規定數額價外加收。征收標準為:
1、普通旅館,每套客房每日2元;
2、一星級(含收費等級準一星級),每套客房每日3元;
3、二星級(含收費等級準二星級),每套客房每日5元;
4、三星級(含收費等級準三星級),每套客房每日7元;
5、四星級(含收費等級準四星級),每套客房每日9元;
6、五星級(含收費等級準五星級),每套客房每日10元。
旅客住宿半日或不足半日的,定額標準按全日標準折半計征;
(三)根據《汕頭經濟特區特種消費行業稅費征管若干規定》,對特區范圍內特種消費行業按其營業收入5%征收的特種消費行業附加費,納入調節基金使用管理;
(四)對實行***定價、***指導價的部分商品和服務項目,按一定價格或收費標準比例征收;
(五)經市人民***批準的其他項目。第四條 財政預算內安排的調節基金,由財政部門納入預算,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劃入汕頭經濟特區主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專戶(以下簡稱基金專戶)。第五條 除本規定第三條第(一)項以外的其他調節基金,由各職能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征收后,并于次月10日前統一上繳市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調節基金專戶:
(一)本規定第三條第(二)項的調節基金,由旅館業經營單位負責代征;
(二)本規定第三條第(三)項的調節基金,由市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
(三)本規定第三條第(四)項的調節基金,由市物價局負責征收。第六條 調節基金的征收應使用市財政、地方稅務部門印制或監制的票據。第七條 調節基金征收及代征單位應于每月10日前向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月調節基金收繳情況統計表;市財政局應每季向調節基金辦公室報送基金專戶收繳和支出情況統計表。第八條 調節基金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截留、挪用。其主要用途是:
(一)扶持特區“菜籃子”工程建設;
(二)在遭受災害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對重要農副產品實行保護價的補貼及對經營部門必要的政策性虧損補貼;
(三)主要節日或淡季,市***下達經營部門組織、儲備主要副食品貨源所必需的費用補貼;
(四)為平衡市場供求,委托經營部門參與市場吞吐,組織副食品期貨,平抑市場價格,提供必需的經營風險基金。第九條 調節基金實行滾動使用,必要時,經調節基金領導小組批準,可實行有償使用。遇緊急需要,資金不足時,可向開戶銀行申請低息貨款。第十條 調節基金的使用,根據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的申請以及市場的情況,由申請使用基金的單位填寫《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申請表》,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后,由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財政、市貿易等部門提出使用方案,報市調節基金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第十一條 使用基金的單位,應自覺接受調節基金領導小組的檢查、監督,于每年年終寫出書面使用情況報告,向基金專戶辦理結算,并接受物價、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第十二條 市財政、審計、物價、地稅等部門應加強對調節基金收繳、使用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物價等部門在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查詢、復制與調節基金有關的帳薄、單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調節基金有關的銀行資料;
(二)檢查與調節基金有關的財物,必要時,可以責令當事人停止相關營業;
(三)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先行***保存。第十三條 對逾期不繳納調節基金者,由征收部門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屬列管商品或收費,物價部門不予辦理調、定價手續。拒不繳交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瞞報少交調節基金者,由物價部門處以少交款額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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