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仁;義;禮;信
三綱五常(綱常)是中國儒家倫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教通過三綱五常的教化來維護社會的倫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三綱成為封建統治者用于奴化人民的工具,是在宋明以后。以等級名份教化社會的觀點被稱作天理”,成為禁錮人們言行的桎梏。如違犯封建倫理綱常,即被視為名教罪人”。這種說法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之說。其核心是從于正理或無條件服從于上下關系,三綱立足于關系下的服從,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導無論地位都該依正理盡本份。
三綱五常”的形成與發展
三綱、五常兩詞,出自于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書。但作為一種道德原則、規范的內容,它淵源于先秦時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義禮智等倫理道德觀念。孟子進而提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倫”道德規范。董仲舒按照他的貴陽而賤陰”的陽尊陰卑理論,對五倫觀念作了進一步的發揮,提出了三綱原理和五常之道。
董仲舒認為,在人倫關系中,君臣、父子、存在著天定的、永恒不變的主從關系:君為主、臣為從;父為主,子為從;夫為主,妻為從。即所謂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三綱。董仲舒又認為,仁、義、禮、智、信五常之道則是處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關系的基本法則,治國者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 三綱五常之說,起于董仲舒,完成于朱熹。但是董仲舒沒有將三綱”和五常”并提連稱,首次并提連稱的是東漢后期的經學家馬融。這種并提連稱意味著封建思想家終于把封建綱紀和處理這種綱紀的道德原則結合為一體,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政治倫理道德體系。宋朝時期,朱熹發展天理說,把三綱五常”與天理”聯結在一起,他認為三綱、五常是天理的展開,是天理”體現于社會規范的當然的產物,是永恒不變的協調社會關系的妙藥”,至此,朱熹的理一分舒”論便成為社會生活秩序的規范了。
三綱”與五常”的涵義
三綱
三綱為:君為臣綱,君不正,臣投他國。國為民綱,國不正,民起攻之。父為子綱,父不慈,子奔他鄉。子為父望,子不正,大義滅親。夫為妻綱,夫不正,妻可改嫁。妻為夫助,妻不賢,夫則休之。——出自《封神演義》
可見,正確的理解應該是,君主應該成為臣下的表率,父親應該成為兒子的表率,丈夫應該成為妻子的表率,身處某種位置,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正人先正己,三綱非但不是奴役壓迫,反而是對上位者的約束,三綱并非是為臣、子、妻定的,而是給君、父、夫定的!
三綱:君臣義,父子親,夫婦順。
《禮緯·含文嘉》云:三綱,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矣。
五常
至于五常,愛之仁,正之義,君之禮,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萬物而成仁,秋剛正利收而為義,禮是形式,智為思想,信是保證。
(1)五常:仁、義、禮、智、信。
五常又稱五典”,即五種行為規則。語出《尚書·泰誓下》:狎辱五常”。
[唐]孔穎達疏云:五常即五典,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2)五常:據說指五倫”,古人所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五種人倫關系。用忠、孝、悌、忍、善為五倫”關系準則。
孟子認為:君臣之間有禮義之道,故應忠;父子之間有尊卑之序,故應孝,兄弟手足之間乃骨肉至親,故應悌;夫妻之間摯愛而又內外有別,故應忍;朋友之間有誠信之德,故應善;這是處理人與人之間倫理關系的道理和行為準則。